自贡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指南4
作者: 时间:2015-05-18 浏览次数:375
自贡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指南4 |
审批事项 |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审批部门 | 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法定依据 | 1、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条 |
2、省政府《四川省城市园林绿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八条 |
申请条件 | 1、是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等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的 |
2、可行的迁移方案和措施 |
3、城市古树名木(包括胸径80厘米以上的树木)树龄在200年以下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3份(迁移树木的原因、地点、树木名称、胸径、数量等详细内容,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申请移植的古树名木生长地点方位图复印件1份,反映该树现状照片4张 |
3、建设项目规划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图复印件各1份 |
4、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套用原始地形图)复印件1份 |
5、专家论证报告或有关会议纪要1份 |
6、迁移实施方案及养护方案1份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审批流程 | 1、在咨询辅导阶段(5个工作日),由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辅导窗口受理,相关部门并联审查并指导项目业主备齐申报资料。 |
2、在受理审批阶段(8个工作日),由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审批窗口接件、分件并按规定核发《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审批表》,相关部门按规定并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汇总到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审批窗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辅导窗口 | 0813—8213517 | 投诉电话 | 0813—8203151 |
审批窗口 | 0813—8206572 |
备注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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