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指南3
作者: 时间:2015-05-18 浏览次数:603
自贡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指南3 |
审批事项 | 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许可 | 审批部门 | 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法定依据 | 1、国务院令第100号令《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七条。 |
2、建设部第112号令《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3、省政府《四川省城市园林绿条例》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
申请条件 | 1、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的已落实补偿和恢复绿地的措施。 |
2、必须是因建设等原因确需移植且已落实好树木补植或者其他补救措施。 |
申报材料 | 1、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申请表三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规划图纸或位置示意图。 |
3、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或占用绿地原由的相关支持文件。 |
4、因建设工程原因需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或占用绿地的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因绿化改造需移植砍伐树木的需提交经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
5、树木位置平面示意图。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审批流程 | 1、在咨询辅导阶段(5个工作日),由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辅导窗口受理,相关部门并联审查并指导项目业主备齐申报资料。 |
2、在受理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由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审批窗口接件、分件并按规定核发《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审批表》,相关部门按规定并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汇总到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审批窗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辅导窗口 | 0813—8213517 | 投诉电话 | 0813—8203151 |
审批窗口 | 0813—8206572 |
备注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