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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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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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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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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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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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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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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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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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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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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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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先前沿用的公共绿地。名称的改变是为了明确用地的功能,而不是所有属性,同时也为了同国标间指标的互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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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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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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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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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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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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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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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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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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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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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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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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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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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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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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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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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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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居住人口达到30000~50000),具有一定活动内容的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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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半径:0.5~1.0km,步行时间8~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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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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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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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居住人口10000人左右)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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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半径:0.3~0.5km,步行时间5~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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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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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类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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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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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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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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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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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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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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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工饲养条件下,异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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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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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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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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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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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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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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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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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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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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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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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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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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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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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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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类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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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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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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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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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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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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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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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旁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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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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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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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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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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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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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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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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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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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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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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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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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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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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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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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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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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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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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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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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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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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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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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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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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绿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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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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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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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内的绿地(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和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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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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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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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内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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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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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通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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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通绿地内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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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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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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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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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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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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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是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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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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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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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地内(如军事、外事、保安等用地)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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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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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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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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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其他绿地不能替代或折合成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地,它只是起到功能上的补充、景观上的丰富和空间上的延续等作用,使城市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生态景观基础上进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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